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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档案里的“1968”,那个“8”原来是“7”改的

#genegle 2026-09-29 09:18 4 Views 预览

一个人的出生年月,直接连着工龄、退休时间和一连串切身利益。某单位在核查职工档案时发现,一名职工的个人档案里,几份履历材料上写的出生年月日互相不一致。为了保证人员信息的准确,单位把这几份档案履历文件送检,要求对其中被涂改过的地方进行司法鉴定。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这起篡改文件鉴定。

检验按《文件鉴定通用规范》(GB/T 37234-2018)、《篡改(污损)文件鉴定技术规范》(GB/T 37238-2018)等规范进行,借助体视显微镜和文检仪逐份检验。先看整体:几份检材纸张左侧都有装订痕迹,属档案装订件;其中三份“出生年月”栏的字迹都是蓝色,但同一栏里“1968年”中的数字“8”,颜色明显比旁边的其他数字要深,第一眼的疑点就落在了它身上。

放到高倍体视显微镜下,破绽更清楚了。一份检材上“68”中的“8”,左半弧的颜色比右半部浅淡,左右两部分的笔画还接不上,能看出明显的另起笔;另一份检材上“1968”中的“8”,笔画比同行的其他数字粗,有重描痕迹,而笔画边缘处还留着一道墨色浅淡的“7”的轮廓;第三份检材上“8”的位置则能看见擦刮痕迹,纸张被刮薄了,擦刮处残留着少许浅淡墨迹。三种手法,指向同一个改动。

再用文检仪做光学检验。在强光源和荧光检验下,前面两份检材上的“8”都检出了荧光反应,且光泽度不一致、笔画不连贯,呈现出“7”被“8”覆盖的现象。还有一份检材的“年令”栏,数字左侧被人用蓝色墨水涂抹掩盖,上面留着部分黑色笔画残迹,经强光源检验后被掩盖处的字迹现出了原形——同样是数字“7”。

综合显微与光学检验的结果,鉴定意见认定:三份检材“出生年月”栏中的“8”均存在篡改,其中两份可认定为由数字“7”添改形成;另一份因擦刮过重,现有条件无法确定改动前的原数字;被蓝色墨迹掩盖的字迹应为数字“7”。需要提醒的是,档案材料一经涂改就很难复原,遇到履历信息有疑问,不要自行描补或涂抹,应原样封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,用显微镜、文检仪等专业手段把改动的事实固定下来。

免责声明:本文所述为文书物证鉴定常见情形的科普说明,文中当事人称谓均为化名,具体结论以正式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为准。文书鉴定须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受理,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或针对任何个案的结论。

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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