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字辨真伪,笔迹鉴定化解贷款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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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黄某某持一张2012年的《借条》起诉,称被告袁某某借款10万元迟迟未还。袁某某在法庭上全盘否认,说借条上的签名不是自己写的,红手印也不是自己按的,坚决不肯还钱。
为查明真相,法院委托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对借条进行检验。鉴定人对落款袁某某签名,以及小写金额处、落款签名处两枚红色指印分别比对。笔迹特征指向明确,两枚指印的纹线流向、细节特征也与样本高度吻合。
鉴定意见认定:借条落款袁某某签名是袁某某所写;两枚红色指印均为袁某某右手食指所留。法院采信该意见,判令袁某某偿还10万元借款。
签名可以抵赖,但指印往往是绕不开的证据。一张借条上既有签名又有指印,一旦进入鉴定程序,双重同一认定基本就能锁定书写人和按印人。借钱给别人,留好签名加指印的凭证,关键时刻就是最硬的底气。
本文仅作司法鉴定科普,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如遇借条签名、指印真伪争议,建议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。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,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创新中心A座1/4/5楼,电话:400-600-2825、028-8608-8608。